一、辦理對象: 適用于云南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 二、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2.云南省防震減災條例 3.云南省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管理條例 三、辦理條件: 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的云南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需要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應具備“中震防發〔2017〕10號”規定條件的單位或機構完成的建設項目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 四、所需材料: 1.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核申請表 2.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原件) 3.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的技術審查意見(原件) 4.地震安全性評價委托合同(復印件) 說明:2.3.4僅針對需要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的建設工程 五、辦理結果 建 設 項 目 抗 震 設 防 要 求 審 核 意 見 書 編號:
建設工程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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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項目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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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信息 |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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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代碼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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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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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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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類別 |
□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交通工程 □水利工程 □能源工程 □化工工程 □通訊工程 □其他工程 |
項目建設地址 |
xx市xx縣(區)xx鄉(鎮、街)xx路以東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 |
(北緯××度,東經××度) |
規模概況 |
(占地面積、總建筑面積、預計總投資、基本用途等) |
審核意見 |
一、依據國家標準GB18306—2001《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該建設項目抗震設防要求按照以下地震動參數確定:50年超越概率10%的設計地震動峰值加速度 g;中硬場地條件下設計地震動反應譜特征周期 s。 二、依據 地震小區劃結果或者 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該建設項目抗震設防要求按照以下地震動參數表確定:
參數名稱 |
50年超越概率 |
63% |
10% |
2-3% |
地震基本烈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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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x(cm/s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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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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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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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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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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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該建設項目屬于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云南省防震減災條例》的規定,本建設項目的抗震設防要求在上述第 條基礎上,設計基本地震動峰值加速度提高至 g,反應譜特征周期不變。 四、本建設項目位于《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確定的基本地震動峰值加速度 g與 g分區界線附近,按照GB 18306-2015第6.1.2的規定“分區界線附近的基本地震動峰值加速度應按就高原則或專門研究確定”要求,本建設項目抗震設防要求應按就高原則或專門研究結果,確定為 。 該建設項目的抗震設防要求按照上述第 條確定。 審核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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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詢方式: 1.窗口咨詢:云南省政務服務中心 2.電話咨詢:(0871)68227051,68212333 七、辦事窗口: 1.云南省政務服務中心咨詢接件窗口,電話:68212333 2.省地震局駐云南省政務服務中心工作窗口,電話:68227051 八、承諾時限:3個工作日 九、投訴方式:云南省政務服務中心監督問效窗口,電話:(0871)68211222 云南省政務服務中心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大觀路282號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公交路線:100路,104路,124路,131路,22路,4路,52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