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我省地震工程技術領域職稱制度改革,客觀評價地震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水平和業績貢獻,促進我省地震工程人才隊伍建設和防震減災事業發展,根據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云辦發〔2017〕2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云人社發〔2019〕31號)相關精神和國家、我省關于職稱申報評審管理相關規定,省地震局起草了《云南省地震工程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條件(征求意見稿)》。為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加大公眾參與度,廣泛凝聚社會共識,促進依法行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以在2020年7月3日前,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84585236@qq.com。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昆明市盤龍區北辰大道148號云南省地震局人事教育處(郵政編碼650224),并在信封上注明“云南省地震工程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條件征求意見”字樣。 附件:云南省地震工程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條件(征求意見稿) 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條件(修改)6.2.doc 云南省地震局 2020年6月2日 |